“权健事件”等联合调查组最新消息,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2019年1月1日,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。1月2日,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。截至1月7日,已对束某某(男,51岁,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)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,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。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。
2018年12月28日,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消息,联合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区别处置:合法的依法保护,违法的坚决打击,违规的取缔整治。
28日晚,天津市副市长、“权健事件”联合调查组组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,经过初步核查,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。针对其他问题,调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,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由此可见,权健公司不论存在多少问题,未来都会有明晰的答案公布于众。
而纠缠其中的焦点议题保健品市场监管和规范,确实一直是一个“老大难”问题,也是一个亟待加大力度予以解决的焦点问题。
保健品监管:未经注册和备案不得上市
俗称的保健品,全称应该是“保健食品”,简单说,不同于药品,保健品首先是食品,其次是具有一定保健功能的特殊食品。
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,根据管理方式不同,将保健食品区分为“依法应当注册”或“依法应当备案”两类。
其中,“依法应当注册”的保健品属于行政许可范畴,准入门槛较高,而“依法应当备案”的保健品则相对准入门槛较低。
但是,不论是“依法应当注册”和“依法应当备案”,保健品的上市销售都有大量的前置管理要求和限制。
因此,大多数情况下,只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,凡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品,其安全性还是应该有一定保障的,但其保健作用大小或高低则不能保证。
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,应当具有科学依据,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。
其中,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,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、调整并公布。
因此,包括权健公司在内的取得合法资质的保健品公司,他们销售的各类保健品,只要履行了注册或备案手续,就可以上市销售,至于定价高低,则主要由相关公司自主确定。
保健品广告:不能替代药品是底线要求
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保健食品的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内容应当真实,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,载明适宜人群、不适宜人群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,并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、说明书相一致。
按照《广告法》规定,保健品的广告宣传应与药品做严格区分,除去应当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,还不得包含下列内容: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(二)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(三)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;(四)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。
简单说,不论是产品包装、标签或说明书,还是广告宣传,不能代替药物,不得与疾病预防、治疗挂钩,是所有保健品对外宣传的底线。
而在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的27项申报功能中,“辅助”、“改善”、“缓解”是最常见的功能表述说辞。
但是,在实际销售中,很多保健品公司大面积夸大保健品作用,甚至通过“现身说法”凸显保健品的疗效等做法十分常见,并非专属于权健公司。
而这恰好说明当前保健品市场监管的盲点或痛点,并非在产品准入和广告宣传,而是在销售环节。
保健品乱象:加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
不可否认,保健品市场最大的用户群体,主要是老年人。
原因是多方面的,其一,老年人自然衰老会增加很多不适感,比如,腰酸、腿疼或体乏;其二,老年人有一定的积蓄但交际单一,易受周围人影响;其三,保健品公司多利用人性贪便宜的弱点,通过“小恩小惠”方式,打消老年人的防御心理,再通过线下宣讲会,购买送礼品、旅游或返现等多种方式,吸引老年人参与。
事实上,针对此类保健品销售乱象,一些地方的立法已经有所反应。
比如,2016年9月30日修订通过的《山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>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制止和举报针对老年人的恶意推销保健品、食品、药品、器材等行为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为老年人服务。
不过,在很多城市,老年人排队“领鸡蛋”、听课卖保健品的销售手法依旧屡见不鲜。
在这些名为“听课”、“讲座”的会场,和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中的假药销售场面类似,保健品公司的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,通常会采取夸大宣传的手法实施销售或变相销售行为。
当然,也不排除一些保健品销售模式可能采用了传销的手段,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的方式实施混合式销售。
针对此类乱象,对于整合多个部门职责而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有必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对各类保健品线下销售场所、活动进行随机检查,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,与社会公众形成合力,挤压保健品违法销售市场空间,实现保健品市场的净化。